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那么笔试内容考哪些科目呢?英语三级考试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听力、选择题与词形变异、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作文。全部题目按顺序统一编号,共85题。
第一部分
阅读理解(Part I Reading Comprehension),共15题,考试时间40分钟。要求考生阅读三篇短文,总阅读量不超过900个词。每一篇文章后有五个问题,考生应该根据文章内容从每题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短文选材的原则是:
1、题材广泛
包括人物传记、社会、文化、日常知识、热门话题及科普常识等。但所涉及的背景知识应能为学生所理解。
2、体裁多样
包括叙述文、说明文、议论文等。
3、文章的语言为中等难度
无法猜测而又影响理解的关键词,如超出全日制文理科教学大纲中词汇表一至三级的范围,则用汉语注明词义。
阅读理解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下述能力:
1、掌握所读材料的主旨和大意;
2、了解说明主旨和大意的事实和细节;
3、既理解字面的意思,又能根据所读材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论;
4、既理解个别句子的意义,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阅读理解部分主要考核学生通过阅读获取信息的能力,既要求准确,也要求有一定的速度。
第二部分
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Part II Vocabulary and Structure),共30题,考试时间25分钟。题目中50%为词和短语的用法,50%为语法结构。要求考生从每题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词语用法与语法结构部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词汇、短语及语法结构的能力。考试范围包括全日制文理科本科教学大纲中词汇表及语法结构表一至三级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
挑错(Part III Identification),共10题,考试时间10分钟。挑错题由10个单句组成。每一个句子含有标着A、B、C、D的四个划线部分,其中有一处为错误的,要求考生从四个划线部分里挑出其错误的部分。挑错部分是词语用法与语法结构部分的延伸,目的为测试学生掌握词汇、短语及语法结构的熟练程度,重点是固定搭配和句型。考试范围与第二部分相同。
第四部分
完形填空(Part IV Cloze),共20题,考试时间15分钟。完形填空题是在一篇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约200词)中留有20个空白。每一个空白为一题,每一题有四个选项。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内容基础上选出一个最佳答案,使短文的结构和意思恢复完整。填空的选项包括结构词与实义词,有些选项会涉及到一些重要语法内容。完形填空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第五部分
翻译(Part V Translation),共10题,考试时间30分钟。翻译试题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英译汉,要求考生把前面阅读理解文章里划线的五个句子译成中文。第二部分是为汉译英,要求考生把五个难度适中的中文句子译成为英文。英译汉与汉译英的句子难度均低于课文英语文章。评分标准要求:译文达意、无重大语言错误。翻译部分主要是考核学生词汇、语法、句型等方面综合运用语言能力。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 级别划分为PETS-1至5级。
2、2016年12月15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通知,明确2017年安徽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停止考试。这一通知的依据在于: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外语考试改革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多元的现代化外语测评体系。
1、英语等级考试有: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ollegeEnglishTest,简称duCET)、PETS考试、BEC商务英语考试、上海口译考试。社会人士不能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可以选择考PETS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无学历要求。
1、985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211大学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1996年12月,首批增加12所,总数变为27所: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1997年12月,第二批为68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新疆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2005年,第三批为12所:
西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
2005年末,第四批为1所:
陕西师范大学
2008年,第五批为5所:
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