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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的程序及规定(户口迁移和户籍迁移的区别)

时间:2024-05-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羽化尘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籍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籍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籍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籍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户籍迁移的程序及规定

户口迁移和户籍迁移的区别

1、重点强调不同。户口迁移是从原来户籍地迁出,强调的是迁移的过程。而户口的落户强调的是落户的过程。

2、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

3、状态不同。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

4、办理程序不同。户口迁移时需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入户。户口落户,只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上户口即可。

户籍和户口一样吗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

户籍证明怎么开

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