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聚餐的费用,属于职工福利的一种,可以根据内部部门的不同,计入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需要注意的是,聚餐的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分录一般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
计入福利费用,职工食堂的费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编制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但要注意现在好多采用的补助方式,个税申报是要并入职工薪酬计算缴纳个税的。
1、公司法对于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股权的问题并无强制性规定,允许股东在章程中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间股权转让有限制性规定,应遵从其规定。但章程作出的限制也不能违背《公司法》关于股东间自由转让股权的基本原则,如限制过多过大,高于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条件,是不允许的。
2、【法律依据】
3、《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