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题型及分值:
《涉税服务法律》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涉税服务法律》题量:40道单选题、30道多选题、5道综合分析题;
《涉税服务法律》分值:单选题40分、多选题60分、综合分析题40分,共计140分。
税务师考试成绩认定:
每个科目满分为140分,各科目合格分数均为84分。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涉税服务实务的题型及分值如下:
单选题20道,每道1.5分;多选题10道,每道2分;简答题5道,合计40分;综合分析题2道,合计50分。总分是140分。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税务师考试科目之一,由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法律制度四个部分组成。有“小法考”的称号,难度较高。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第1条规定:
集团公司需要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总部或其控股的生产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时,不再提供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或《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