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项目建设管理对于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很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同时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对于管理者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技能要求。
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编制计划任务书,选定建设地点;经批准后,进行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经过批准,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后,组织施工;工程按照设计内容建成,进行验收、交付生产使用。
全部过程包括以下阶段内容;
1、计划任务书;
2、建设地点的选择;
3、设计文件;
4、建设准备;
5、计划安排;
6、施工;
7、生产准备;
8、竣工验收、交付生产。
1、通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方为主要的参与方,也是常规工程项目中都有的五大责任主体。另外,还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按需要也可以参与。
2、【法律依据】
3、根据《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1、第一阶段:项目备案阶段(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
审批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
2、第二阶段:施工报建阶段(34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报告、核发国有土地证(16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
3、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9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程防雷设施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环保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规划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部门:消防队、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