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其次,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口,如需要迁出去的时候,很难处理,也就是说,挂靠落户容易,出现要求迁走(如户口簿人数太多造成自己亲属需要落户而无法落户的),而挂靠人员拒绝配合迁走的,就比较麻烦了;
三、再次,如果发生拆迁,则对拆迁补偿也容易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房产证》或有效凭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它相关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1、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
2、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户口本首页与内页不是户主页。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地址和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而户主页往往在户口本第二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就是户主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有“户主”的字样。户主是自然人,所以户主页就是自然人身份的户主的户籍信息登记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