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开庭必须携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有: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缴费,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开庭之前法院会下达传票,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和地点。虽然法律对起诉离婚到开庭要多久没有具体规定,但法律对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另外,如果案情简单,《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2、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3、(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4、(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6、(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7、(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8、法律依据:
9、《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0、(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1、(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12、(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