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
3、《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4、(一)故意犯罪;
5、(二)醉酒或者吸毒;
6、(三)自残或者自杀;
7、(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1、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2、出了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用人单位不赔付的从保险基金里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分为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造成伤残的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