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史会影响婚姻效力,如果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会被判为无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不可以。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乙肝不属于重大疾病,所以不可以撤销婚姻。
婚前隐瞒艾滋病可以认定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其中一种就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所以婚前隐瞒艾滋病可以认定为是无效婚姻。
所谓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了结婚而签订的、并且于结婚之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协议的内容一般会包括订立协议的人、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约定财产的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
要想具备法律约束力,首先内容必须是双方自愿的,同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也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只有如此,这样的婚前协议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