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人防费、地震评价费、环境评价费等。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组成。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包括在直接费内,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包括在间接费内。
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能够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最短的时间和精而少的人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于是工程的概念就产生了,并且它逐渐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技艺。
费用确认是费用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那一期间予以确认。即费用已经发生应由当期负担,尚未实际支付的,应预提计入当期费用;虽然当期支付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应按一定的标准(受益程度)分配计入当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费用在实质上可以说是已消逝的资产。
费用确认的原则:
(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某项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该项支出应予以资本化,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如果某项支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则确认为费用。这一原则为费用的确认,给定了一个时间上的总体界限。
(二)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费用。
(三)配比原则。当收入已经实现时,某些资产(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劳务已经提供(如专设的销售部门人员提供的劳务),已被耗用的这些资产和劳务的成本,应当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如果收入要到未来期间实现,相应的费用应递延分配于未来的实际受益期间。
费用确认的标准
(一)按费用与收入的直接联系(或称因果关系)加以确认
凡是与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耗费,就应当确认为该期间的费用。这种因果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性质上的因果性,即应予以确认的费用与期间收入项目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费,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于发生了不同的费用;二是时间上的一致性,即应予以确认的费用与某项收入同时或结合起来加以确认,这一过程也就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的过程。
(二)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
在企业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确的未来经济利益,并且,如果对这些支出加以分摊也没有意义,这时,这些费用就应采用这一标准,直接作为当期费用予以确认。
(三)按系统、合理的分摊方式确认
如果费用的经济效益有望在若干个会计期间发生,并且只能大致或间接地确定其与收益的联系,该项费用就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在利润表中确认为一项费用。
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需支付多项费用和税收,如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比如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交易费用账务处理是,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316工程是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
2、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10月9日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结合近几年来各地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情况,制定“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
3、意义:
4、实施“316工程”,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意识,有利于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有利于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主要内容:
6、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突出重点、量化指标、增强操作性的原则,将“316工程”指标体系分为6大块,分别为: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教育教学质量。上述6个方面各有侧重,相互渗透,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