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只有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才可以在不离婚情况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4、(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5、(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2)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3)尊重当事人意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