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2、(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三)普通破产债权。
5、【法律依据】
6、《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7、(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8、(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9、(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10、(四)普通债权。
11、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1、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2、(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上市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2、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
3、清算组织;
4、破产财产的界定;
5、破产债权;
6、债权人会议;
7、和解;
8、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9、破产终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1、(一)清算组的组成(二)破产财产(三)破产清偿
2、要遵守的规定:
3、《破产法》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法律依据】
5、《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