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办身份证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人像采集标准 :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3、收费标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和损坏补领,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4、发证期限 :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5、申办地点
(1)申领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2)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即可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异地补临时身份证的方式是: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