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的专用基金和房屋的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的设施专用的基金被称为专用基金,大多数都是用于物业公用的部位,公用设置还包括设备的更新,地面的改造等一系列项目,不可擅自挪用,专用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钱随房子走的政策,房屋进行转让的同时,账户里面的余额专用资金,也是会随着转移到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中国的房屋维修基金制度是在1998年的时候,2004年房屋维修基金演变成为一种房屋办理产权证必须要上交的一种费用,其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还是按照最初的购房款的百分二或者百分三来进行缴纳的,在2008年的时候维修基金变成了,按照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百分五或者百分之八来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名称也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产生了改变,最终转变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3、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维修基金不过户的后果 :维修基金不办理过户,且在没有维修基金缴存发票的情况下,购房者不能依法获得银行查询卡,所以不能查到专户的缴存和结余情况;2、当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如果维修基金没有办理过户,会因为维修基金的缴存者和产权人不一致,无法及时获得维修款项。维修基金的过户流程:
2、申请手续。先携带可以证明身份及产权归属的证件到总咨询台提出申请,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如果是贷款购房,带他项权证也可以。然后根据窗口行政人员的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在核实没有问题后,需要填写一份排号查询的表格,并领取取件通知单。最后在取得取件通知单后,购房者需要到指定的窗口胶水,并打印完税证明即可。
3、维修基金应缴费用。因为卖方在首次购房时,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所以如果他愿意无偿的赠送给买房,那就只需要办理过户流程即可,但如果卖方不愿意,需要按照房屋使用年限,计算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公式为(房屋的产权年限-原有业主住房的时间)/房屋的产权年限*总的维修基金。
1、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交纳。一般而言,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