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分析,期房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商企业。
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分期房是否能转让说明如下:
1、如果分期付款的房子已经交完了所有房款,在经过解押登记后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的。
2、如果分期付款的房子房款没有付清,还在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2、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1、在理论上来说,按揭是完全可以转让的,但是因为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完善,按照目前的操作方法,转让方、购买方和贷款银行都面临因某一方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所以并没有在全国普遍推广。因此,目前我国的转按揭业务暂时只有几个大城市可以办理,而且要求非常严格,一般情况下很难通过审批。
2、建议转让按揭期房按照以下步骤操作:房屋原贷款人和新买方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转按揭-如果银行信贷经理确定不可以,可以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将款项(房款的一部分)支付给原房主-由原房主提前向银行申请还清所有贷款,终止和银行的贷款合同,然后解除抵押-卖方去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银行审批过关-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卖方拿到新产证办理按揭抵押贷款手续-买方拿到贷款(房屋全部款项)。
杭州的期房转让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签订预售合同:期房转让前,转让人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才可以转让,所以第一步必须是签订预售合同。
2、书面通知开发商:转让人未付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转让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总价款的,转让人只要把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
3、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预售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力。
期房一般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