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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善意是什么意思(民法总则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时间:2024-01-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雨信子

民法中的“善意”是指受让人从转让人处受让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为无权处分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民法中善意是什么意思

民法总则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民法典和民法的关系

1、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的范围要比民法典大。

民法中的裁决是什么意思

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裁断的行为。裁决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