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拉回要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1、嫁妆一般是女方父母准备的,不过也没有规定说不能自己准备。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嫁妆多少依据女方家的实力地位而定。
2、嫁妆又称为“陪嫁”,按照古代习俗,嫁妆一般是彩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之多,女子出嫁后,嫁妆即归属夫家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嫁妆及陪嫁物品归属于夫家所有,娘家不得讨还。
嫁妆的一些基本介绍:
1、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在古代嫁妆是女人和丈夫的私人物品,又称为陪嫁;
2、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在古代,侵占媳妇的嫁妆是很恶劣的行为,对名声很不利;
3、女人去世后,她的嫁妆只能由亲生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子女,则要由娘家后人继承。中国女子实际上有一定的继承权,而对娘家财产的继承就是通过嫁妆来体现,所以如果她没有后人要返还给娘家,夫家其他人是不得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