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期内,不需要换证的驾驶人应该每年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证的记分情况进行审核检验。
驾驶证扣分异地可以审验,驾驶证可以在核发地车管所进行年审,也可以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进行年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发证车管所接受审验。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条规定:持有A2驾驶证(准驾车型为牵引车)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A2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如果没有违章信息就不需要审验,车管所系统将直接通过审验,自动年审,驾驶人不需要来车管所办理年审业务。记分周期根据驾驶人初领驾照日期开始计算,一个周期为一年。如果驾驶证有记分记录,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带上驾驶证、身份证来市车管所办理年审业务。如果持有的是C类驾照,现在已经取消年审,实行期满换证。
驾驶证的审验是车辆管理所在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对驾驶人执行法规、身体问题和记分情况进行检验的业务。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