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人结婚需要的证件有:
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的,可以参加社保。
二、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
保障在内地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港澳居民社会保险权益,
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三、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在内地比照大陆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诉求日益强烈,为减轻其在大陆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生活便利化,《暂行办法》考虑将上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允许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助由各级财政承担。
内地人到香港旅游需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香港签注。其中,签注分为团队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签注。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军人申请去香港,需要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或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需要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等。
云南属于内地,一般情况下,沿海省市和边疆省区,把非沿海和非边境省市,称之为“内地”。如:东南沿海省份,如广东和福建称本省以外的中国地区为“内地”。华东地区省市,如江苏、浙江、上海等称呼中西部的非沿海省市为“内陆”或“内地”。新疆、西藏称新疆、西藏以东为“内地”。云南、广西称云南、广西以北和以东为“内地”。海南省因地处海洋,往往以海南以外的中国大陆部分为“内地”。历史上,上海等通商口岸城市,将非通商口岸地区均称为“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