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要合法;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是:
1、订立合同时要录音、录像;
2、要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
3、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
2、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3.遗嘱人应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3、【法律依据】
4、《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