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而要是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的话,则并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此时即使没有见证人也是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还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继承人是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否则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