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时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2、(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4、(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还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其财物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如果有人员受伤,还应当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不给维修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3、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4、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1、交通事故后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如果对方拖着不结案,另一方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2、【法律依据】
3、《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