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小区都会有物业管理,他们会对小区的房屋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小区安保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维护。同时物业公司也会向每位业主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不过有8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一起来看看是哪8种情况吧。
1、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说自己的房子还没有入住,所以不需要交物业费。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费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房通知书的那天开始计费。所以如果还没有收到收房通知书的话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不能按照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来计算。
2、 物业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都不是免费的,他们会向每位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物业公司的收费应该按照当地物价局的标准,拟定好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要注明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物业公司应该和每位业主都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话就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3、 在一般情况下,一些供热、供暖、供电、供水等费用是由专门的单位收取的,而物业公司只能收取所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不能重复收取这些费用。
4、 物业公司服务不周应不应该交物业费呢? 相信很多业主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假如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很差,服务态度散漫,那么业主可以先停止交物业费,不过业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最后要用可行的方案来解决问题。”不过规定中的内容比较有争议,物业服务的质量应该以怎样的标准来衡量?所有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话,平常应该多观察物业公司的工作状态,并收集一些有力的证据。
5、 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服务内容业主有知情权,应该按照合约中的明文规定来履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如果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6、 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应该按照当地物价局的标准来收取并在合同中注明。如果物业公司自作主张把服务费用标准提高,那么业主可以拒交提高的部分。
7、业主在还没有验收房屋的时候或者房地产开发商还没有交房就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费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来承担。
8、物业公司的收费不是乱收的,应该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市场的行情。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新规定的8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的相关内容。其实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一直都存在,不管新规定全面不全面,最主要的是解决问题,让业主与物业公司能够和谐共处。也希望物业能够真诚的为业主服务,和业主一起创造更加美好的小区环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拒交物业费的情形如下: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违规收取物业费;
2、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
3、延期交房;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5、没有收房;
6、没有签合同;
7、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