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业主两者一直都是相爱相杀的情况,很多业主在买房了之后,遇到了房价上涨就会皆大欢喜。但是如果遇到了房价下跌,就会有很多的业主出来维权闹事。那么,开发商和业主是吗关系呢?开发商跑路之后购房者如何维权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开发商和业主什么关系
开发商就是指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而业主则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开发商和业主主要就是购房合同的关系,如果开发商没有把房子全部卖出去的话,它自己也是属于业主,和所有业主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同的。
二、开发商跑路后业主如何维权
1、在得知开发商跑路之后,要搞清楚产权的归属问题,然后尽量和其他的业主们一起,来获得最大限度上的法律支持。
2、如果业主们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的现象,那么可以先给开发商一些时间。看看他能不能够在短时间内筹到足够的资金,来完成剩下的后续工程,这样业主们的损失便可降到最低。
3、如果开发商是因为资不抵债而导致了破产,所以出现了烂尾的现象,那么这个时候万不能够把房子退掉。因为如果退房那么业主就不能够拿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欠条之类的凭证了。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便会转为债权债务的关系。如果开发商被宣布破产了,资产被法院拍卖,那么根据偿债先后的对顶,消费者都会比债主更快得到补偿款。
4、如果要起诉开发商,业主们就必须一条心。否则会出现有的业主打了官司得到了赔偿,而有的业主则因为没有及时起诉,而得不到赔偿。
编辑总结:关于开发商和业主什么关系?以及开发商跑路后业主如何维权?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想要了解开发商和业主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地下停车场,有产权证书,同时还能满足小区全体业主需求的车位是开发商的。
2、反之,就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停车位,可以通过出售或出租的方式将产权转出。
3、但要注意,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没有证书,所以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1、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开发商破产清算后业主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维权,找开发商承担返还房款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申报债权优先为自己维权。
3、依据《破产法》规定:如果开发商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话,业主可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先破产费用及公益债务,后是企业职工的工资、保险等、接着是欠税,最后是破产债权人。顺序在先的先受清偿,同一顺序不够清偿的话,按债权比例清偿。
因为开发商通过认筹的方式给自己的楼盘营造一种销售很火的现象,同时使购房者产生恐慌心理,把理性的买房行为转化为感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认筹阶段,会通过买房优惠的方式,来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认筹金,给自己买了个优先选房的资格。有的开发商还会让购房直接选出自己满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