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担保人一般不是一般保证,而是连带保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担保人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2、如果是一般担保,是不需要承担贷款的债务的,通常不会有什么影响。
3、如果是连带担保的话,担保人对债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是贷款人换不起债券,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并且在征信上还会出现担保记录,一旦贷款逾期,担保人也会出现信用不良。
车贷担保公司倒闭了,如果车主已经还清贷款,绿本仍旧需要从担保公司那里拿。不过因为公司倒闭,所以可能就没有办公场所了,车主联系不上担保公司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公司归还汽车绿本。只有拿到绿本以后,车主才可以去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
而拿不到机动车登记证书,那么汽车仍旧会存在抵押的关系。
房贷、车贷是同时申请的,对于银行来说,只要贷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负债没有超过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那么同时申请房贷和车贷都是可以的。但如果房贷的月供加车贷的月供,已经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两者就不能同时申请,只能申请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