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1、《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一)入户抢劫的;
3、(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4、(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5、(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6、(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7、(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8、(七)持枪抢劫的;
9、(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包含。根据刑法第99条的规定,刑法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刑法中很多表示范围或者幅度的地方,都用了以上、以下、以内,如果对其含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正确的理解,在适用法律时,就可能出现偏差。
2、实践中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3、“以上”不同于“高于”、“超过”。按照上述“包括本数”的规定,“以上”是从此开始的意思。
黥刑,又名墨刑,刑,刺字,上古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是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正刑;在汉文帝废肉刑之后,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黥刑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被废除,而成为国家刑罚制度之外的一种私刑,根据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随意使用。到了五代后晋天福年间之后,黥刑又正式成为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一种附加刑,直至清末被废除,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