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继承法规定,只要符合立遗嘱时的合法要件,该遗嘱就属有效。
2、故见证人是否健在并不必然影响遗嘱的效力。当然,见证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可能对见证人的见证行为提出异议。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做公证遗嘱。
3、【法律依据】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6、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7、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能口头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还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