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天津公租房只要在当地的房管局申请就行,先到当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领取租赁公租房的申请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到户籍所在区的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证件审查后,就可以签字领取《受理单》。
如何申请公租房
1、审核配租
申请人先要审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政策,如果符合申请的条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申请:1人可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以申请三室一厅。
2、受理申请
然后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会审查申请人的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予以受理。
3、初次审查
申请公租房的材料递交后,受理单位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话,会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要是不合格的话,会以书面告知申请人。
4、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收到资料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以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公示
复审通过的申请人会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以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
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以进入轮候库,申请人可以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网查询。在轮候期间,如果申请人的工作、收入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1、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2、(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3、(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4、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5、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天津区域指标申请方式: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注册或登录账号,从其他指标菜单栏中选择区域指标,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申领区域指标。
2、申请人获取区域指标后,用于在天津市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不含面包车)办理注册登记或转移登记业务。区域指标优点是申领“区域指标”车牌不用摇号,缺点是高峰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1、天津区域号牌申请方法: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单位和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2、《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提出其他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自收齐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其他指标证明文件。第四十三条,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第四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60日内,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小客车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