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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购房定金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梦屿千寻

我们在购买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许多开发商都会要求的购房者对房屋进行认购,并缴纳一定的购房定金,同时签订定金合同,这样购房者可在买房时获得一些优惠,那么签订购房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

1、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因为购房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定金合同也会没有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在签订定购房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这样才能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真实有效。

2、购房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如果购房定金合同是采取口头形式的,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话,则会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导致无法确定购房定金合同是否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发生,购房者在缴纳购房定金的时候,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定金合同,并且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

3、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通常购房合同中的定金数额需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定金过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如果定金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我们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最好将定金的数额定在房款的20%之内。

3、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我们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应看下合同中是否有注明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这是定金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交付定金的时间期限需要在合同中清楚明确。

以上就是关于签订购房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在买房时提供些帮助,让大家都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房屋。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定金要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明确约定好定金哪些情况不退还,哪些情况可以退还。

3、看清是定金、订金还是预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定金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而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定金合同有效。

2、明确款项的性质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或者说是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为如果是“订金”、“诚意金”、“认购金”等字样,与定金是具有差异的,在发生纠纷时就会由于无法判定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3、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一致

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定金合同的主体就需要与主合同一致。如果定金合同的主体没有与主合同的主体保持一致,那么就起不到担保的作用,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也就无法保障买方的权益。

4、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实际上,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说,好将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为口头承诺不具备任何效用,千万不要在签订定金合同之前就交定金。

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吗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可以退还定金。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