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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智晖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大家都会事先考虑到房产证办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房产证名字,许多夫妻因为房产证名字引发矛盾,从而影响到双方的感情,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讲讲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以及夫妻离婚如何分割共有房产。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无论是通过购买还是集成所获得的房屋,均视为夫妻共有房产。

二、夫妻离婚如何分割共有房产

1、夫妻离婚时,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对共有房产进行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立,则由人民法院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均等分割,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看房产的具体情况、生活的实际需求、子女权益等情况。

2、在夫妻共有房产不宜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应按照双方的住房情况或有无过错等原则,将房产判给夫妻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在男女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会遵循照顾女方的原则。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归夫妻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以无住房为理由要求暂时居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核实后,可按照实际情况同意另一方的暂住要求,但暂住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总结: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买房毕竟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夫妻间虽然是很亲密的关系,但买房时也需分清楚夫妻所占的份额,以免日后因房产发生分歧。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

第一种是:婚前买的房子。

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婚后买的房子。

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吗

要看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

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