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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农村土地怎样确权)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东方氏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农村进行生产、生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土地确权也就是指对农村土地使用权以及所有权的确认,那么,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农村土地确权常见纠纷又有哪些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农村土地确权常见纠纷有哪些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以实际情况为准,超出部分的,不得强制收回。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

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的,应拿到补偿,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扣除,并办理变更登记。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

承包地因道路建设被征用,且无法复垦的,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登记,并在备注栏中标注取土面积和用途,超出部分的土地应当确认有承包户。

承包地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被征用的,且已拿到补偿的,不再计入承包地;未拿到补偿的,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登记,并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标注。

4、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民主协商,并按土地承包现状确权登记。

5、未经批准先建改变用途的

未经批准先建改变用途的,暂不登记,获准建设房屋的,不予确权登记。

小编总结:有关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确权常见纠纷有哪些的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网。

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农村土地怎样确权

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

3、《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进行买卖吗

农村土地确权后不可以买卖。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