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当地住建局管,或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法律依据】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4、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各种的问题就应该找开发商,但是要记得保留证据,有的开发商不会承认的,还可以找小区的其他业主进行起诉,这样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很多的了。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分清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
2、注意收集证据。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买商品房要注意的是:
1、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
3、检查房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