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于不动产的了解都是非常少的。但是,如果你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对于不动产还是一无所知的话,就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甚至无法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就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一些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内容才行。那么,不动产登记的定义是什么呢?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包括哪些呢?其实这两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无数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不动产登记的定义是什么?
是利害关系人、权利人一同和国家申请后所确定的职能部门把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记录在不动产权本中的行为。据了解,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定好一项物权制度。
二、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包括哪些?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构建有哪些?
(1)确立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2)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3)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程序。
(4)健全了不动产登记类型。
(5)规范了登记当事人和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的定义是什么以及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就可以一如既往的锁定我们的网站,后续一定会为大家呈现出更多精彩有趣的内容哦!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2、登记包括的权力有:
3、(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4、(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5、(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6、(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7、(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8、(六)宅基地使用权;
9、(七)海域使用权;
10、(八)地役权;
11、(九)抵押权;
12、(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