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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特殊房屋拆迁纠纷案如何处理)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往事

随着城市的发展,政府因为城市规划的需要,会对城中村、棚户区、郊区的农村等场所进行拆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因为拆迁补偿等问题出现纠纷,那么房屋拆迁纠纷该如何解决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后,通常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于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做出裁决。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60天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级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后,但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没有履行约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对于安置补偿等问题申请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一方对于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房屋征收时,政府应该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进行搬迁。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有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特殊房屋拆迁纠纷案如何处理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进行解决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行政裁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3、进行强制拆迁。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处理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发生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于各种服务环节中,而且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平地引导患者按照正常的途径协商解决。

1、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患者处在被动地位,即所谓的弱势群体,所以我们要多从自身找问题,要有防范意识,把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城区农村一个样,干部群众一个样,一视同人,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