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常驻人口为4377.8万人。
2、具体人口构成: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共有44个民族,除汉族外,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4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55万人,占全省的百分之16, 其中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5个民族,其次还有壮族、苗族、土家族、达斡尔族、彝族等人数居多。全省国土面积14.8万平方公里,2016年,辖14个省辖市、16个县级市、25个县、59个市辖区。
1、简称“沈”,别称盛京、奉天,是副省级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是环渤海以及东北唯一的特大城市;
2、位于中国东北南部、辽宁中部、南连辽东半岛、北依长白山麓,是中国北部战区司令部驻地、沈阳联勤保障中心驻所,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通往关东地区的综合枢纽城市;
3、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之称。是中国最重要的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重工业基地,有着“共和国长子”和“东方鲁尔”的美誉。
1、清远是个地级市,属于广东省管辖。
2、北江明珠、香清溢远。清远是一座年轻而充满魅力的城市。中国广东省辖地级市。广东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和广东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清远地级市,同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现辖:清远市区及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并代管英德市、连州市两个县级市,共1区2市5县,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