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坏账准备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计提坏账准备的分录是: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其实就是确认发生了坏账,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是指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核销坏账是把已经确认的坏账计入到相关费用。如果企业确认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又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可以补充计提,然后核销无法收回的坏账部分的金额。
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准备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贷:坏账准备 。
同时,
借:银行存款—某某银行,
贷: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科目的备抵科目,
发生额在贷方表示增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