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共设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11个设区市。
2、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于地级行政区,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区管辖。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
3、1982年,地区的数量高达170个,占当时318个地级行政区的53%,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1983年地级行政区改革后,大部分地区被撤销,而地级市则以撤地设市、地市合并等方式被建立。目前,在总计333个地级行政区中,仅剩7个地区,而地级市的数量则达到了293个,地级市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1、江西省地级市有: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江西,简称赣,中国23个省之一,省会南昌。江西位于中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属于华东地区。
2、江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地处江南,自古为“干越之地”“吴头楚尾、粤户闽庭”,乃“形胜之区”,素有“文章节义之邦,白鹤鱼米之国”之美称。
江西省共设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11个设区市,11县级市,70个县,23个市辖区,具体如下:
1、南昌市, 辖7区4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朝阳洲区,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
2、景德镇市, 辖2区1市1县:昌江区、珠山区,乐平市,浮梁县。
3、九江市, 辖2区2市9县:浔阳区、庐山区,瑞昌市、共青城市,九江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
4、萍乡市, 辖2区3县: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
5、新余市,1区1县:渝水区,分宜县。
6、鹰潭市,辖1区1市1县:月湖区、贵溪市、余江县。
7、赣州市,辖2区2市15县:章贡区,黄金区,南康市、瑞金市,赣县、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定南县、全南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
8、宜春市,辖1区3市6县: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靖安县、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
9、上饶市,辖1区1市10县:信州区、德兴市,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婺源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弋阳县、横峰县、铅山县。
10、吉安市,辖2区1市10县: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新干县、永丰县、峡江县、吉水县、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安福县、永新县。
11.抚州市,辖2区10县:金巢区、临川区、东乡县、金溪县、资溪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广昌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
江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全省有51个少数民族、计12.57万人。其中畲族约10万人,占全国畲族人口数的近六分之一,主要分布在赣东北、赣南的边远山区。
少数民族是指多民族国家中除主体民族以外的民族,人口比例占少数。其可以是原住民族,也可以是外来民族。由于他们在所居住国家的比例以及与众不同的风俗习惯、宗教、语言、服饰等特质,国际法中设置了一些保护少数民族的规定。
在中国,除主体民族汉族以外的其余55个法定民族均是少数民族。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制定和实施各民族平等权利,组织力量对民族名称与族群进行辨别,确认了56个民族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