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这两年比较受关注的热点,因为大多人对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政策不熟悉,所以当自己遇到时,容易不知所措,包括改造的内容、相关的政策以及补偿标准等等,那么,中央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有哪些?中央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中央棚户区改造新政策
首先,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已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依法补偿,其次,用于中央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开发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且在建造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建设质量,避免纠纷,最后,享有社会保障住房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
二、中央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所有用于中央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都将实行产权产籍管理,所有土地均是政府部门统一划拨,业主可以根据政策规定,依法获得房屋产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中央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所有安置房的契税都将以“先缴后返”的方式征收,对于住宅上超出标准的营业税等等,地方税务部门将统一向上申请暂缓征收。
3、因中央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安置小区,其建设标准要能够满足居住人员的生活、出行需求,并且政府部门会组织公开投标选择物业公司,被拆迁人享有三年减半收取物业费的优惠政策。
4、因中央棚户区建造的安置小区,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附近建造一处或者多出城市综合广场,产权归政府所有,并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为被拆迁人提供公益性质的就业岗位。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中央棚户区改造新政策,以及中央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网。
1、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
2、棚户区改造补偿应该按照征收面积和征收户数结合财政情况进行分配。
3、《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第一项第二条规定,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3、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建筑拥挤的简易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居民为城市居民户口,棚户区改造项目里拆迁补偿是相对较少的,虽然没有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但是一般地方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出台的补偿方式主要分为房屋置换和现金补偿两种,较为常见的置换比例是旧新1:1.5,现金补偿也相对低于市价。而且,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并不是说当事人的房子有多少面积就按这个面积来置换,一般是按照某年土地分配额来确定有效面积,或者是依地方的实际政策来定。就居民个人而言补偿极少。
2、城中村改造是指:拆迁意义上的城中村是由于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区别与棚户区的显著特点是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是农村户口。城中村的建筑大多建设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因此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村民往往能够得到相对较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