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
草房补偿1900元/平;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楼房(二层以上补偿3300元/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拆迁必须满足的4个条件
1、拆迁方必须出具政府批文
拆迁方必须要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征地文件,没有此文件,农民可以拒拆,甚至免谈。
2、拆迁方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方
任何拆迁都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户,告知拆迁的用途和意义,拆迁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方式,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否则可拒迁。
3、拆迁方必须明确补偿标准
拆迁方必须向拆迁户说明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征得拆迁户同意,签订合同,拆迁户不同意的不可强制拆迁。
4、被拆迁户必须得到妥善安置
国家规定,拆迁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如果没有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安置,就要求拆迁,给被拆迁户造成生活上的困难,农民朋友有权拒绝。
拆迁不予补偿的3种情况
1、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
国家规定,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耕地上不允许建房或进行其他建筑,否则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在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
2、在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管理办法,农民建房必须在村里批准划定的,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上。如果建在其他宅基地上,或非法占有其他宅基地进行建房,属于违法行为,拆迁时不予补偿。
3、地上附着物失去经济价值
对拆迁土地上的建筑物补偿,是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计算的,如果建筑物已经坍塌腐烂,土地废弃荒芜,地上附着物失去任何价值,因而不予补偿。
嘉兴被拆迁户安置房的面积在安置标准以内的,按安置标准价格结算;安置房超过安置标准但未突破原住房面积的部分,按新安置房成本价结算;超过原住房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对安置标准以外的原住房建大于面积部分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的办法,即在原实物折价外,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2、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如果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