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等等。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由此可见,只要是家庭成员采用了以上所述的手段,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这与被打多少次,打到什么程度没有直接的联系。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1、车牌损坏标准:机动车号牌被硬物撞击、刮擦或者因交通事故、日晒等其他原因,导致号牌的底色或字符颜色有明显褪色,号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匀,号牌的安装孔损坏或其他物理化学性损坏,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完整。
2、车牌号是标识车辆身份的号牌,车牌号对车的意义就像身份证号对人一样。例如车牌是广东省广州市的车子,粤代表广东省,A代表广州市,粤A就是广州市的车牌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