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优先考虑二手房,因为二手房的地理位置比较好,周边的发展设施比较完善,而且后期的升值率也比较高。但是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户口的问题,要是原来的房主不愿意迁户口该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就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原户主不迁户口的问题。
一、原户主不迁户口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遇到原户主不愿意迁户口的时候,买方可以跟原来的户主进行协商,让他尽快把户口迁出去,要是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去提起诉讼的时候要带上购房的发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房屋的产权证件、土地证件和个人的身份证件。
二、买方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原户主迁户口
买方是不可以强制性要求,原来户主把户口迁出去的,就算强制性要求也必须要原来的户主愿意配合才行。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遇到这种情况,其实处理起来是非常棘手的,因为发生这种问题很多部门都是无权干涉的,所以购房者只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原户口拒迁户口买方可以退款吗
当原户口拒绝迁出户口的时候,作为房屋的买方来讲是可以申请退款的,而且这已经违反了合同当中的相关违约内容。
要是说卖方给买方带来了很大的利益损失,那么在退房的同时,除了要退还购房的资金之外还要赔偿一定的违约金额。
四、如何防止原户主不迁户口
1、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买方不要把所有的款项全部划入到卖方的账户中去,可以预留部分尾款,等原户主把户口迁出去之后,再把尾款划入原户主的账户当中。
2、在签订合同之前,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一同前往公安机关把户口迁移出去,等签好之后再签房屋的买卖合同。
结婚户口不迁是可以的。结婚并不是一定要迁户口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原房主去世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是遗嘱继承,
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