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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的怎么办)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子晨氏

1、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3、(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的怎么办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支付赔偿金,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1、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主要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四种。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工资中扣除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款。

2、【法律依据】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4、(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5、(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6、(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7、(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