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汽车的普遍使用,现在许多家庭都购买了汽车,车多了,停车就成了一个难题,而小区停车位的权属又是房产商和业主之间的一大矛盾。小区地上车位属于业主还是物业的?就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小区地上车位属于业主还是物业的
如果这个地上车位属于小区的公共面积,那这个车位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物业是不可向停车的业主收取停车费用的,其费用是否收取由业主委员会来决定;如果这个车位是城镇的公共绿地或是私人的话,这既不属于物业,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小区停车位管理有什么原则
1、公共安全优先原则
业主们在小区内停车时,不可占据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等,在停车时,需将公共安全放在首位。
2、业主使用优先原则
对于地下停车场、车库、以及小区内的其他车位,在使用时都应遵从本小区业主可优先使用的原则,以保证本小区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3、资源合理利用优先原则
在设定停车区域和分布停车位时,需对实际的车辆数量、停车位资源等一起综合考虑,以达到物尽其用,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4、停车位倡导共享原则
当本小区的停车位处于空闲时段时,可以考虑实行时间错开共享停车位,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5、分类管理与差别化收费原则
在小区停车位紧张的情况下,在收费时可以进行一些灵活的调整,可以对业主汽车的数量情况,来差别收费。
小编的话:以上关于小区地上车位属于业主还是物业的的介绍就到这了,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更多相关内容,敬请关注资讯。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开发商有义务按照规划修建小区附属设施,但并非依据规划建设的附属设施都归开发商。开放商给业主房屋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后业主共同享有小区全部土地使用权,而车位亦是在业主共有的土地上,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所以最高院判决地上停车位归该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出售。且车位使用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商给小区业主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之后业主共同享有小区全部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位自然属于业主共有。车位没有计入容积率,且不参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分摊,产权应当归业主所有。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但可通过公安部门来提取调看,也可在公安部门在场监管下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1、小区物业登记业主身份证不合理。
2、只有有权机关才能查验居民身份证,物业保安要求访客出示身份证并登记号码的做法不妥,也不合法,访客可以拒绝。
3、中国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物业是否可以登记到访者的身份信息,但从业主的角度来看,物业的做法是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隐私和财产安全,在要求来访者提供身份信息的同时,物业也应该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的管理,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也应保障到访者留下的身份信息不会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