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预期违约;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买卖时,办理过户登记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售者要帮助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