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
2、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0消费者权益日是3月15日,为星期日,农历为二月廿二。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让幸福保质保量,让快乐真诚流露。
2、让微笑会心绽放,让健康不打折扣。
3、便宜不贪不占,购物多听多看,发票不要乱扔,证据保留齐全。
4、生产日期要看好,注册商标要记牢,如有假冒产品要上报。
5、把假食品送进超市,出售的是罪恶。
6、我去投诉你对我的友谊,经验证,我俩友谊有三包:包长久、包真诚、包快乐。
7、消费日,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发现它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无理由、无限期。
8、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的友谊无需质检,我们的默契上了保险;我们的相知排除烦忧。
9、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由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破天荒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请携带烦恼、忧虑、压力、霉运等清单,到消协投诉,届时将回赠你幸福、快乐、健康、好运礼品四份。
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202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