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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陌の路

在多数情况下,若是父母去世,对于父母生前的财产,其子女是能继承的。而子女们在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时,是要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这样所获得的遗产才合法有效。那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呢?就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

先由子女到当地派出所注销父母的户口,并办理有效的死亡证明;接着由子女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若是父母立有遗嘱,子女则要先办理遗嘱公证,再带上相关资料去办理房产过户。

继承房产要注意什么

1、准备好相关材料

在办理继承之前,继承人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证件,然后按照相关的流程手续,对遗留的房产进行过户。若是材料未准备齐全,就会影响到继承的顺利办理,在准备材料时,不仅要准备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身份证件等,另外还要准备公证等其他凭证。

2、注意公证的时间

若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那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前,是需要携带遗嘱,以及其他的证件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之后再带上公证书去办理继承。通常公证的时间是在提出申请那天的15个工作日内,若有特殊情况,时间则要另外计算。

3、夫妻共同房产继承公证

倘若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则要考虑遗产的分配问题。若是被继承人已去世,而配偶在世,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只能继承死者的份额,被继承人配偶的那部分是不能继承的。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的介绍,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应当申请登记并过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子女的房产父母如何继承

公民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里医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多人集成,也可以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遗书可以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如果子女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中父母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2、父母去世后,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继承应当由子女继承的遗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父母的房产子女怎么继承

父母的房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