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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摔伤伤及旁人责任如何分(雇主与雇员责任问题)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钰岩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91、工伤赔偿后还能主张侵权赔偿吗

《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会议纪要》第十三条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摔伤伤及旁人责任如何分

雇主与雇员责任问题

雇主与雇员责任问题如下: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因此,与自然人之间形成的所谓的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的一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只是劳务关系中个人之间劳务关系中发生提供劳务一方受损害时的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此类关系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劳务关系,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涵盖了所有的有关劳务关系中雇员受到伤害时确定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前,只能认为在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其它的劳务关系中发生因损害的只能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操作。

雇员伤人雇主担责任吗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雇员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责任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法律依据:

3、《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