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一种就是通过买卖,还有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如果采取的是继承,最好要做一下公证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什么流程?
一、房屋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要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的手续,首先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及复印件。如果是代理人申请,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并且还需要提交代理的资格证明。
2、除此以外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些都要提交上去,还要提交你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把所有的材料提交上去之后,会有一个审核的过程,大概需要7个工作日。如果所有的材料都没有问题,就会为你办理继承公证的证书。
3、然后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测绘的手续,才能够有利于办理房产登记。你需要带上所有的资料,再到当地的房管局申请继承登记。填写申请书,等到一切资料都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发放更改权属人的产权证明。
二、房屋继承过户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1、采取继承过户的方式,首先需要提供的就是前期办理公证费的费用,它是按照房屋评估价的2%来收取的。如果房管局没有明确要求做公证,可以不做这个手续,自然就不需要准备这笔费用。
2、另外评估会产生评估费,会有一定的差额,一般来说会按照0.1%~5%之间,所以需要根据房屋的价值才能够确定。
3、还需要缴纳办理继承过户的费用,有印花税、登记费。有些城市已经不需要缴纳登记费了,除此以外还有契税,会按照房屋价格的1%~3%来收取。
以上内容具体介绍的就是如果采取的是房屋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前期可以申请公证,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准备齐全资料,经过审核之后,拿到了公证书,才能够进行下一步。
房产继承不进行公证是可以的,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等。
房屋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等。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