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可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的经费的筹集是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会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经费的计算依据是不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金额。工会经费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总额计提入费用的一种基金。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帐户。该工资总额是没有扣除五险一金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