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河南主要农产品有小麦、玉米、水稻、花生、棉花、蓖麻等。
1、小麦,是河南省种植面积最大的农产品,南阳盆地更是优质小麦的种植基地。
2、玉米,河南种植玉米通常分两季,春玉米的种植时间在4月-5月,夏玉米的种植时间在6月中旬,不同的品种种植时间略有不同。
3、水稻,喜高温、多湿、短日照,对土壤要求不严,其产量较高。
4、花生,春花生一年只能种一季,产量会高一些,秋花生在收完小麦种植,目前在河南省秋季是主要农作物。
5、棉花,其生长发育需要水分和养料,主要通过根系从土壤中获得,所需的温度和空气部分取自土壤,同时需要土壤的机械支撑才能生长。
6、蓖麻,这类作物主要是以榨取油脂为主要用途的一类作物,经济效益较高。
收购农产品要上增值税,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